院 长 致 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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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          中院简介

              

      

宁波市位于东海之滨,长江三角洲南翼,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、国家园林城市、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首批文明城市。全市总面积9365平方公里,总人口556.7万人。
    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坐落于宁波市的核心城区江东区,下辖海曙、江东、江北、镇海、北仑、鄞州,余姚、慈溪、奉化、宁海、象山等11个基层法院。中院现有干警223人,其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2%,硕士生28人,在读硕士62人,博士生1人,在读博士2人。
    近年来,宁波中院在市委领导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,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以审判工作为第一要务,以服务大局为工作己任,以司法改革为发展动力,以司法为民为工作宗旨,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,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,积极探索各项改革举措,在全国较早实施了特邀人民陪审员、扩大司法救助范围、规范裁判文书送达流程等工作新举措,并开展了法院现代化建设课题的调研,制定了现代化建设五年规划(2006—2010)。同时,以创“无违法违纪年”活动、“一把手”工程、“凝聚力”工程等为载体,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,提高队伍素质。2003年以来,中院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、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、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、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、政治部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政工集体、纪检组监察室被评为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、刑一庭被评为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。执行局荣立集体一等功,刑一庭被中央政法委评为“全国严打先进集体”,中院先后两次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。